教育部取消在港澳台地区学习证明
2020年11月18日15:00 新浪微博据教育部网站消息,为简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办事程序,自2021年1月1日起,取消《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》《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》,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、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开具申请。
据教育部网站消息,为简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办事程序,自2021年1月1日起,取消《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》《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》,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、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开具申请。